新許可證和執照持有人指南
銷售管理

關於在CDTFA順利辦理業務的專業建議

我們知道,經營一家企業頗具挑戰性;因此,我們希望幫助您取得成功。以下建議可以幫助您避免稅費支付方面的問題。

將收取的稅費存入獨立銀行帳戶 向客戶收取的稅費應同稅費申報表一並匯寄給CDTFA。不得將其用於支付其他商業或個人欠款。將實際收取的稅費存入單獨帳戶。
在申報期限當天或之前一並申報和支付 您必須在申報期限當天或之前申報並支付稅費。在日曆上標記申報期限,以防忘記。如果涉及多個帳戶,可以在網上一同申報和支付稅費。
務必報告和支付應繳納的使用稅 網上購物可能需要繳納使用稅。如需瞭解更多資訊,請移至加州使用稅資訊
準確申報 確保申報表上申報的金額等於您向客戶收取的稅費總額,加上您應繳納的任何使用稅。
將賬簿和記錄保存至少四年 必須將您的所有稅費記錄保存至少四年。
隨時通知CDTFA各項變更 企業變更,包括所有權、地址、聯繫資訊變更,或關閉企業的情形,須隨時通知我們。您可以使用CDTFA-345-WEB表格(企業變更通知)提交變更

記錄保存

若您持有加州銷售商許可證或其他CDTFA許可證或執照,您必須做好商業記錄,以核實您已經恰當繳納稅費。

記錄必須保存至少4年。若正在接受審計,請保留涵蓋審計期間的全部記錄,直至審計結束,即使審計期間超過四年。

您的記錄應適當充分,以便CDTFA代表可以:

  • 核實您的稅費申報表是否準確;以及
  • 確定您是否已經恰當繳納您的銷售和購買行為應繳納的稅費。

您應保存的記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銷售

  • 銷售發票
  • 收銀機紙帶
  • 銷售日記賬

採購

  • 採購發票
  • 兌現支票
  • 採購訂單
  • 採購日記賬

免稅

  • 轉售證書
  • 免稅證明
  • 運輸文檔

申報表

  • 明細表
  • 工作文檔

其他稅費專案遵循其自身的記錄要求。關於其他稅費的具體記錄保存資訊,請查閱特別稅費計畫

更多資訊,請移至記錄保存或觀看我們的視頻教程銷售和使用稅記錄保存要求

在州指定市場進行銷售

自2018年7月1日起,如果您是零售商,並且在加州指定集市(「州指定市場」)的不動產上銷售個人有形動產,則必須在銷售和使用稅申報表上單獨註明此等銷售的金額。

在州指定市場進行的銷售包括在市場櫃檯銷售,亦包括將動產運往或運出市場的銷售。單獨申報的金額僅用於資金分配。對這些銷售,不另外收取稅費。

關於新申報要求的更多資訊,請查閱州指定市場申報要求之報稅指南

瞭解稅率和費率

稅率因地而異,並且每年可能會變化。稅率發生變化時,我們會在網站上發佈特別通知。

銷售和使用稅

加州特定地點的銷售和使用稅率由四個部分組成:州稅率、地方稅率、縣稅率以及可能正在施行的任何地區稅率。

作為加州零售商,您有義務申報並繳納本州規定的銷售稅,除法律規定的免稅銷售之外,銷售稅適用於所有商品零售。目前全州適用的銷售和使用稅率為7.25%。此外,您還須承擔經營業務所在城市和縣經由選民或地方政批準的地區稅

我們的網站提供若干工具,幫助您確定確切稅率。您可以按地址查詢稅率按縣市查詢稅率

如需檢視税率變更通知,请移至本網站之特别通知

關於如何確定您的銷售和使用稅率的更多資訊,請檢視加州各縣市銷售和使用稅率

其他稅費

其他稅費的費率因稅費計畫不同而有所差異。如需瞭解其他税费的費率,请檢視税率-特別税费費率表

使用税

若您購買的財產不含稅,但是用於業務之中,則可能需要繳納使用稅。

州外購買

加州銷售稅通常適用於在本州銷售商品,包括車輛。加州使用說適用於在本州使用、儲存或以其他方式消费同類物品。

一般而言,若您在加州購買實物商品時適用銷售稅,那麼您在加州之外的企業發生類似的未納稅購買行為時,適用使用稅。

若您持有加州銷售商許可證,則必須就您的企業首次在加州使用、儲存或消費商品的期間,使用您的銷售和使用稅申報表申報並繳納與業務有關的購買行為應繳納的使用稅。

如需了解更多資訊,請參見加州使用税資訊

提取庫存

作為註冊銷售商許可證持有人,您有權購買您計畫轉售的資產,且無需繳稅。但是,若您從轉售庫存中取出資產,並自行使用而非轉售該資產,則您需要根據此資產的購買價格繳納使用稅。若您持有加州銷售商許可證,則您必須使用銷售和使用稅申報表申報並繳納從轉售庫存中提取的資產所應繳納的使用稅。

例如,若您將商品作為禮物送人或自行使用,您應按該資產的購買價格繳納使用稅。此外,若您將轉售庫存用於行銷目的或研究和開發,此行為被視為對資產的使用,應按財產的購買價格繳納使用稅。

其他稅費

除使用稅外,若您購買財產時未支付某些稅費,您需要向CDTFA申報此等購買行為的稅款。例如:

香煙網路稅收方案——如果您從州外的線上零售商,以及/或郵件或電話方式, 購買了還沒納稅的香菸和/或菸草製品, 用於在加州自行消費,则您須繳納消費和使用稅。請參閱我們的香煙和煙草製品稅收指南PACT法案和消費者標籤,瞭解更多資訊。

隱蔽電子廢物(eWaste)回收費——如果您購買隱蔽電子設備(CED),如電視或電腦顯示器,用於個人或商業用途,並且在購買時未支付電子廢物費,則您必須登記並向CDTFA支付該費用。請參閱 隱蔽電子廢物回收費指南 (ca.gov) ,瞭解更多資訊。

輪胎回收費——如果您購買新輪胎,用於個人或商業用途,並且在購買時未支付輪胎費,則您必須登記並向CDTFA支付該費用。請參閱我們的加州輪胎費,瞭解更多資訊。

免稅銷售

根據您的業務類型,您的部分銷售交易可能符合全部或部分銷售稅免稅資格。

免稅銷售是指不需要繳稅的交易,您可以在銷售和使用稅申報表上扣除這些交易金額。您必須取得證明該扣除項的全部文檔。關於免稅清單,請參閱發行刊物61,銷售和使用稅:免稅和計稅。某些常見免稅銷售交易:

為轉售而銷售

您可能有客戶向您採購商品並打算在其正常業務過程中轉售。如果您的客戶向您提供有效的CDTFA-230一般轉售證書,並且您本著善意及時接受,則您對此等客戶的銷售不需要納稅。轉售證書必須包含具體資訊,方可有效。

必須保留一份轉售證書記錄,以證實相關銷售是為了進行轉售。

更多資訊,請參閱發行刊物103為轉售而銷售

食品

銷售供人食用的食品通常免稅,但加熱後銷售(單獨售賣的熱麵包製品或咖啡等熱飲除外)、作為餐食銷售、在賣方店鋪中食用或在收取門票的地方銷售以供食用的除外。

免稅食品的銷售額必須單獨核算並有文檔證明,如顧客支票或收銀機小票。

如需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餐廳業主稅務指南副食品商店稅務指南

免稅勞動

一般而言,稅款不適用於您各項維修費用或安裝人工費。但是,在加州,某些類型的人工費是需要繳稅的。例如,無論您是逐項列出人工費還是將其計入產品價格,生產勞動的費用通常是需要繳稅的。

請務必做好所有銷售發票的記錄,單獨列明無需繳稅的人工費的所有銷售發票務必要做好記錄。

如需了解其他資訊,請參閱發行刊物108人工費

銷售給美國政府

您向美國政府及其部門進行的銷售和租賃,通常無需繳納加州銷售和使用稅。

必須留存以下文檔,以證明免稅銷售:

  • 採購訂單
  • 美國政府信用卡或信用卡號複印件
  • 顯示美國政府直接付款的文檔
  • 證明已將商品銷售給美國政府而非軍隊中某個人員的運輸文檔及相關文檔

請註意,此項銷售和使用稅豁免僅適用於對美國政府及其部門的銷售。向州、縣和市政府機構銷售,通常仍須繳納稅款。

如需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發行刊物102,銷售給美國政府

與銷售和使用稅不同,與向美國政府銷售有關的其他稅費可能不予免除。關於其他稅費適用性的問題,請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1-800-400-7115。

州際和對外貿易銷售

如果符合特定條件,涉及從加州向州外地點運輸或交付的銷售通常免繳銷售稅或使用稅。

但是,如在州外某地向加州居民交付貨物,則推定購買該貨物是為了在加州使用。您需要收取使用稅(按貨物銷售價格計算)並將其匯給CDTFA。如果您收到購買者簽署的聲明,指明所購產品是在州外使用,則您可以免於收取使用稅。

一般而言,您必須留存能夠證明您主張的免稅資格的全部文檔。關於應留存的文檔清單,請參閱發行刊物101,加州境外的銷售——記錄您的銷售和運輸部分。

製造業免稅

中文製造業免稅規定,在購買者和交易滿足若干條件的前提下,製造商購買特定的製造和研發設備,可免繳部分銷售和使用稅。

您必須向您的客戶及時索取免稅證明,以支持部分免稅銷售。

部分免稅

部分免稅是指交易免繳銷售和使用稅率中的州政府徵收的部分。如需在報稅表中申報部分免稅,您必須即時向您的客戶索取有效的部分免稅證明。以下是最常見的部分免稅項目清單:

購買資產用於轉售

如果您購買資產用於轉售,若銷售有適當的文檔證明,則該交易無需繳納銷售或使用稅。

您的供應商會向您索取轉售證書,以證明購買該商品用於轉售。不可使用銷售商許可證副本代替轉售證書。轉售證書必須符合誠信原則並且及時提供,即您正常帳單和付款週期內的任何時間,並且必須包含具體資訊。如果您多次向同一供應商購買,您可以向該供應商提交一份轉售證書供其存檔。

您可以使用轉售證書購買您擬用於如下目的的資產:

  • 在您的正常商業運營中按原樣銷售
  • 作為其他產品的一個實體部分進行銷售
  • 用於演示或展示,同時在您的業務經營中銷售

在購買如下產品時,不得使用轉售證書:

  • 供使用而非銷售
  • 在使用後出售
  • 用於個人目的

如果您故意使用轉售證書購買您無意轉售的商品,則須就該交易繳納稅款及利息。對於每次為個人利益或為逃避繳稅而進行的購買,您還須另付應繳稅款的10%或500美元作為罰款,以較高者為準。

關於使用轉售證書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發行刊物103為轉售而銷售

流動商人(遊走的銷售商)

如果您沒有固定營業場所,並且您的商業活動包括您或您的銷售代表挨家挨戶地流動招攬生意,或在集市、展會或特別活動中招攬生意,則您被視為流動商人。您必須按照您銷售地的稅率來計算稅款。

如需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法規1802,布拉德利-伯恩斯統一地方銷售和使用稅之銷售和使用地點

銷售點系統(POS)

為了打擊使用銷售抑制設備或銷售隱藏軟體之行為,加州法律規定,在加州任何人購買、安裝或使用任何自動銷售抑制設備或軟體虛報記錄的,均屬犯罪行為。據估計,這種技術的使用導致加州每年損失超過2億美元的銷售稅收入。違規者可能面臨監禁及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