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費和送貨費 (發行刊物 100)
送貨、運輸和裝卸費用可能適用加州銷售稅。為幫助您在業務中正確納稅,我們特此製作了快速參考指南(請參閱銷售稅適用情形)。指南提供了常見運輸情形和收費示例,並解釋了銷售稅在每種情形下的適用方式。請務必閱讀圖表中的注意事項和例外情況(「小號字體」),並記住可能有多項條款適用於您的具體銷售行為。在閱讀快速參考指南之前,請考慮以下基本資訊。
確保發票清晰
確保您的發票和收據使用特定術語來描述送貨相關費用。如果您收取的是運費(可能無需納稅),請使用運輸、送貨、運費或郵費等術語。如果您收取的是應稅裝卸費,請務必在發票上使用該術語。這有助於您確定如何納稅,並且方便客戶更清楚地了解情況。在我們審核您的記錄時,使用術語也會為大家提供方便。
做好記錄
務必做好記錄,完整呈現您的運輸成本。可接受的文檔形式包括:
- 提單
- 貨運發票
- 快遞收據或快遞公司發票
- 包裹郵遞收據或裝運記錄
- 載明運輸費用和運輸說明的銷售發票
- 證明送貨費用的送貨收據和費用憑證
- 說明送貨要求和完成情況的信函
- 所有權轉讓協議
請注意:如果您沒有保存單次送貨實際成本的記錄,那麼如果送貨與應稅銷售有關,則全部送貨費用都應納稅。
填寫銷售稅和使用稅申報表時請務必謹慎
必須在銷售稅和使用稅申報表上申報報告期內的總銷售額。如果總銷售額包含無需繳稅的送貨費用,則應在「其他」扣除項目中扣除這些金額。如果不扣除,所繳納的稅額將超過應繳納的稅額。
注意:如上所述,本發行刊物概述了撰寫時有效的法律和適用法規。但是,該等法律或法規此後或有變更。如果本刊物文本與此等法律之間存在衝突,請遵從法律條款進行決定,而不是依據本刊物內容。
2017 年 12 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