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費 (發行刊物108)
應稅勞務

裝配人工費應該繳稅

裝配是指在創造、生產、加工或組裝產品過程中完成的工作。當修改某個物品或系統屬於銷售中的一部分時應被認為是裝配。所收取的裝配人工費通常應當繳稅,無論此類收費是分項收取還是包含在產品價格中。工作材料由您本人提供還是由客戶提供沒有分別。

裝配工作的示範包括:

  • 製造機器的新零件。
  • 對出售給客戶的新戒指進行尺寸調整和雕刻。
  • 改變客戶的切模,使其生產出新的不同物品。
  • 切割客戶提供的金屬或木材。
  • 對客戶的新燒烤爐或新自行車零件進行組裝。
  • 修剪一套新西裝讓其更合身[除非您是洗衣店主或染坊店主(見下文)]。

新物品改裝包括為滿足客戶的特定需求而對新的私人財產(商品)進行的任何操作。您的工作內容可能涉及物品材料的添加或去除、重新排列、重新定型或以其他方式改動物品。此類改動會促使創造或產生一件新物品,或構成為客戶創造或產生一件新物品的一個步驟,此類人工費應當繳稅。

有關洗衣店主或染坊店主的資訊,請參閱法規1506其他服務企業發行刊物125乾洗店。如果一家企業不被視為法規1506其他服務企業所述的洗衣店或染坊店,則依據法規1524私人財產製造商之規定,服裝修改費用應當繳稅。

翻新和改裝零件

零件翻新或改裝費用是否需要繳稅取決於您是否:

  • 將送修的同一零件返還給客戶,或
  • 用不同的零件替換。

如果您修理並返還客戶的原零件,一般而言只有翻新或修理零件時所提供的零件和材料的費用需要繳稅。維修人工費無需繳稅。例如,您改裝變速器的收費為2,800美元:其中2,000美元為零件費,800美元為維修人工費。2,000美元的零件費應當納稅。

如果返還給客戶的是不同的零件,則您將被視為改裝零件的零售商,全部費用均須繳稅。在上述例子中,如果返還給客戶的變速器並非送修的變速器,則應就全部2,800美元的費用繳納銷售稅。如果提供了核心費用抵免,則應在計算銷售稅之前從2,800美元中減去核心費用抵免。

有關人工費的其他資訊,請參閱法規1546一般安裝、維修和翻新以及發行刊物25汽車修理廠和服務站

與應稅銷售有關的服務

與應稅銷售相關的服務費通常均須繳稅。無論您是逐項列明這些費用,還是將其包含在產品價格中,情況都是如此。例如,假設您的應稅電腦程式銷售包含20小時的訓練,而客戶不能在沒有訓練服務的情況下購買該程式。無論您是在發票上單獨列明訓練費,還是合併收取程式費和訓練費,訓練費都應作為銷售額的一部分進行繳稅。

應稅服務費的另一個例子是與應稅銷售相關的「差旅費」。請注意,如果您的帳單包含應稅和非應稅費用以及分項服務費,則部分服務費可能無需納稅。如需幫助確定鎖匠收費項目如何納稅,請參閱發行刊物62鎖匠

2018 年 9 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