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貨交換會、跳蚤市場或特別活動運營商 (發行刊物111)

如果您在加州運營舊貨交換會、跳蚤市場或特別活動,必須依照本州法律規定保留在活動中進行銷售的所有人的書面記錄。銷售商必須向您提供本刊物規定的書面文檔,否則不得將攤位租給銷售商。

什麼是舊貨交換會、跳蚤市場或特別活動?

舊貨交換會、跳蚤市場特別活動是指以下活動:

  •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企業提供商品供出售或交換,以及
  • 準銷售商須支付攤位租賃費,或者準買家須支付入場費。

您必須持有的關於銷售商的必要資訊

您必須持有的資訊取決於銷售商的身份。

您必須記錄在您擁有或控制的場所內,開展活動的所有銷售商的特定資訊。

銷售商必要資訊簡易表格

您可以使用CDTFA-410-D《舊貨交換會、跳蚤市場或特別活動運營商認證》從銷售商處獲取必要資訊。此表格亦可透過致電客戶服務中心1‑800‑400‑7115 (TTY:711)獲取。客戶服務代表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7:30至下午5:00(太平洋時間),加州節假日除外。

如果選擇不使用此表格,請務必以書面形式獲取所需的銷售商全部資訊。

所需的銷售商資訊包括:

  • 銷售商的企業名稱
  • 郵寄地址
  • 電話號碼
  • 駕駛執照號碼或州政府簽發的身份證件(ID)和簽發州的名稱
  • 對銷售或展出物品的描述
  • 銷售上許可證編號

若銷售商無需持有銷售商許可證,其必須說明理由,如:

  • 我的零售產品銷售無需繳稅,
  • 我的銷售是免稅臨時銷售,和/或
  • 我是代表第6015條項下零售商進行銷售。*

自2022年1月1日起,流動商販**不再屬於無需持有銷售許可證的人員。

雖然沒有強制要求,但是我們還是建議您獲取每個銷售商的許可證複本,以作備案。銷售商查驗文檔複本務必保留至少四年。

*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商必須核實零售商的身份。
**參見《稅收法典》(R&TC)第6018.3條「退伍軍人流動商販」

「加利福尼亞州稅費管理局」(CDTFA)銷售許可證狀態查驗

您必須在查驗銷售商持有的有效銷售許可證之後,方可將攤位出租給銷售商,除非按照上一條的規定,此等銷售商不需要持有銷售許可證。

若我們要求您出示在您的場所開展活動的銷售商的資訊,您必須在我們提出書面請求之後30天內提供該等資訊或個人銷售商的查驗文檔複印件。我們將核實您提供的資訊,如發現參與活動的任何銷售商對其銷售商許可證狀態陳述不實,我們將會通知您。

查驗銷售商許可證

有兩種方法可以核實銷售商是否持有有效的銷售許可證:

  • 在我們的網站www.cdtfa.ca.gov 上,選擇「如何......」,然後選擇 「驗證許可證、執照或帳戶」功能。您也可以使用此功能來驗證許可證、執照或帳戶是否適用於我們管理的其他計劃。
  • 您還可以撥打我們的全天候自動免費電話 1-888-225-5263。您需要待核實銷售商許可證的編號。

CDTFA現場考察

我們的代表將定期考察銷售活動,以核實運營商是否遵守了經營交換會、跳蚤市場或特別活動的法律要求。我們的代表還可能檢查進行應稅銷售的銷售商是否依法展示了銷售商許可證。

每次考察,我們的團隊成員將:

  • 表明身份並出示身份證明,
  • 核實是否有銷售商許可證、收費許可證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營業執照和許可證,包括市或縣營業執照(如適用);
  • 審查所需文檔,以核實其更新資訊是否正確,
  • 就如何正確報告您的資訊提供指導,以及
  • 回答您可能提出的疑問。

如果我沒有為我的活動準備適當文檔,會怎麼樣?

如果您未保留在歸您擁有或控制的場所進行活動的所有銷售商的許可證和/或執照資訊,您可能違反了州法律。*

若銷售商須持有許可證卻未持有許可證,且在您的場所進行銷售,則您每漏記一個此等銷售商,需要繳納最高1,000美元的罰款。

*參見《稅收法典》第6073條

請注意:如上所述,本發行刊物概述了截至撰稿時有效的法律和適用法規。但是,這些法律或法規之後可能發生變更。如果本刊物中的內容與法律相衝突,則稅款的適用性應以法律而非本刊物為依據。

修訂日期 2024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