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退稅申報(發行刊物 117)
具體計劃指南
對於本局實施的大多數稅費計劃,在申報退稅時,可以使用本發行刊物中討論的一般指南。欲瞭解更多資訊,請查閱「提交退稅申報 - 特別稅費」。
原則上,您應於稅款繳納之日起六個月內,或稅/費繳納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內提出退稅申請,兩者期間以較晚屆至者為準。但是,在申報以下計劃的退稅時,須遵循特定的指南:
- 兒童鉛中毒預防費
- 隱蔽電子廢物回收費
- 柴油稅
- 鉛酸電池費
- 機動車燃油稅和飛機噴氣燃料稅
- 保險公司稅
- 水權費
兒童鉛中毒預防費
對於主張全部或部分免除兒童鉛中毒預防費的退稅申報,本局將移交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加州公共衛生部,CDPH)下設Childhood Lead Poisoning Prevention Branch(兒童鉛中毒防治科)進行審查。
豁免申請必須按《加州法規法典》(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第17篇第33040條規定方式向CDPH提交。重審申請必須按《加州法規法典》第17篇第33050條規定方式向CDPH提交。
若退費申報係基於下列任一事由主張全部或部分退還預防費,本局須待CDPH就相關豁免申請或重審申請作出裁決後,方可啟動退費申報審理程序:
- 納稅人所屬產業未曾以任何形式造成環境鉛污染,
- 納稅人生產的鉛或含鉛產品,當前或歷史上未造成可量化的持續性鉛污染,或者
- 核定的費用金額未反映納稅人的市場份額或存在計算謬誤。
請逕與CDPH協商解決此類申報案件。
但是,如若您對核定費額無異議,卻因誤繳產生超額支付,可透過本局線上服務系統向本局申報退費。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系統,選擇欲申請退費的帳戶。按一下「I Want To」(我的需求)部分下的「More」(更多)連結。然後選擇 Submit a Claim for Refund 連結,並按提示操作。您也可以透過書面方式提交退費申報,或者填寫CDTFA-101,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中文版,CDTFA-101-C「退稅或稅收抵免申報表」)以電子郵件發送至Refund Team(退稅業務組)或郵寄至以下地址: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ax and Fee AdministrationAppeals and Data Analysis Branch (MIC:33)
P.O. Box 942879
Sacramento CA 94279-0033
隱蔽電子廢物回收費
若退稅申請或重新裁定請求係基於產品是否屬「影像顯示設備」(CED,定義見《公共資源法》第42463(g)(1)(A)條)之事由提出,應由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有毒物質控制部,DTSC)負責審理。如欲基於此等事由提出申訴或退稅申報,您可以逕向DTSC提出申請,送件信箱:Fees@DTSC.ca.gov。
非基於產品是否屬CED事由的退稅申請,可透過本局線上服務系統向本局提交。使用您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系統,選擇欲申請退費的帳戶。按一下「I Want To」(我的需求)部分下的「More」(更多)連結。然後選擇 Submit a Claim for Refund 連結,並按提示操作。您也可以透過書面方式提交退費申報,或者填寫CDTFA-101,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中文版,CDTFA-101-C「退稅或稅收抵免申報表」)以電子郵件發送至Refund Team(退稅業務組)或郵寄至以下地址: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ax and Fee AdministrationAppeals and Data Analysis Branch (MIC:33)
P.O. Box 942879
Sacramento CA 94279-0033
柴油稅
特許柴油供應商
如果您身為混合燃料商、進口報關商、庫存持有商、煉制商、終端營運商或輸送量計費商,那麼您屬於《柴油燃料稅法》第60033條定義的「供應商」。本局要求柴油燃料供應商向本局提交CDTFA-501-DD「柴油燃料供應商納稅申報表」。關於申報時可適用之各類抵免(無需另行提出退稅申報)的類型,請參閱「已登記柴油燃料及機動車輛燃料供應商 - 退稅申報替代性抵免」。您可以使用您的使用者姓名和密碼登錄本局線上服務系統,進行CDTFA-501-DD線上申報。
免稅銷售商
如果您向免稅客戶(例如,美國政府、火車運營商等)出口或銷售已完稅的柴油,並且您不是許可柴油最終銷售商或供應商,那麼您屬於免稅銷售商。註冊免稅銷售商可就出口或銷售給免稅購買者但未徵稅的未染色柴油提出退稅申報,申報時應使用CDTFA-770-DZ《柴油非應稅銷售和出口退稅申報》。您必須首先登記方可申報退稅。您可以使用您的使用者姓名和密碼登錄本局線上服務系統,進行CDTFA-770-DZ線上申報。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本局《机动车辆燃料及柴油燃料税税务指南》中的「柴油燃料免稅銷售商 - 非應稅銷售和出口退稅申報表」。
最終供應商
如果您根據免稅證明向最終購買者(包括農民(將柴油用於耕作目的)和免稅巴士運營商(將柴油用於免稅巴士運營)銷售已完稅的未染色柴油而未徵稅,那麼您屬於最終供應商。
作為最終供應商,您必須提交CDTFA-770-DV「柴油燃料最終銷售商報告/退稅申報」,列出符合退稅條件的柴油購買和銷售或者使用情況。即使在報告期內沒有免稅交易或無需申報退稅,仍須提交報告。若未按時提交此報告,將延遲後續所有退稅款項的審核進度。您可以使用您的使用者姓名和密碼登錄本局線上服務系統,進行CDTFA-770-DV線上申報。部分最終供應商可就「退稅期間不短於一週且退稅總額不低於200美元」的個案,提交CDTFA-770-DVW《柴油燃料稅退稅申報表 - 最終購買者銷售憑證》。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本局《机动车辆燃料及柴油燃料税》税务指南中的「柴油燃料最終供應商退稅申報表」。
獲許可的政府實體
政府實體不能免繳柴油稅,但您可以購買染色柴油供公路行駛使用。為此,您必須在本局登記辦理許可證,同時就公路用染色柴油燃料進行消費稅申報與繳納。對於向您的零售商支付的稅款,您可以使用CDTFA-501-DG「政府實體柴油稅申報表」獲得抵免,如果抵免金額超過了您在該期間的應納稅額,您將獲得退稅。您可以使用您的使用者姓名和密碼登錄本局線上服務系統,進行CDTFA-501-DG線上申報。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机动车辆燃料及柴油燃料税》税务指南中的「政府實體」部分。
柴油燃料使用者
如果您购买完税柴油并以非应税方式使用,那么您属于柴油使用者。您必須首先在本局辦理登記,方可申報退稅。如需申報退稅,您必須提交CDTFA-770-DU《柴油燃料非應稅用途退稅申報》。您可以使用您的使用者姓名和密碼登入本局線上服務系統,進行CDTFA-770-DU線上申報。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本局《机动车辆燃料及柴油燃料税》税务指南中的「柴油燃料免稅使用者退稅申報表」。
鉛酸電池費
有毒物質控制部(DTSC)負責處理以電池屬於或不屬於鉛酸電池為由而提出的重新裁定請求或退費申報。您可以向本局提出退費請求或申報,我們會將請求/申報轉交給DTSC,由DTSC給予答覆,您也可以將請求/申報直接發送給DTSC(Fees@DTSC.ca.gov)。
只有已向州政府支付鉛酸蓄電池費的個人,或已向經銷商或付款人代表單獨支付規定的加州電池費的消費者,才可申報退費。僅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主體可提出退稅申報:已向州政府繳納鉛酸電池費(加州電池費或製造商電池費)之繳費人,或向經銷商支付單獨列計之加州電池費的消費者(或其合法代表)。如果您多付了某一項鉛酸電池費,您可以使用CDTFA-101,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中文版,CDTFA-101-C「退稅或稅收抵免申報表」)提交退費申報。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本局《鉛酸電池費指南》中的「複核申請與退稅申報」。
機動車燃油稅和飛機噴氣燃料稅
如果您身為混合燃料商、進口報關商、庫存持有商、煉制商、終端營運商或輸送量計費商,那麼您屬於《機動車燃料稅法》第7338條定義的「供應商」。機動車燃油(MVF)供應商必須使用CDTFA-501-PS「機動車燃油供應商納稅申報表」提交報稅表。原則上,MVF稅的退稅申報應向California State Controller's Office(加利福尼亞州財務監控員辦公室,SCO)遞交。對於某些銷售情形的退稅,持證MVF供應商可以透過其申報表使用抵免,无需向SCO提交退稅申報,但抵免金額不得超過申報表中的欠稅金額(申報表不得為負值或貸餘)。如果您在提交CDTFA-501-PS《機動車燃油供應商納稅申報表》或CDTFA-501-MJ「飛機噴氣燃料經銷商納稅申報表」時出現申報錯誤,導致多繳稅款,您可以使用CDTFA-101,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中文版,CDTFA-101-C「退稅或稅收抵免申報表」),向CDTFA申報退稅,或者使用本局線上服務系統在線上提交退稅申報。如需線上提交退稅申報,請使用您的使用者姓名和密碼登入,然後選擇您要申報退稅的帳戶。在「I Want To」(我的需求)專區,按一下「More」(更多)連結,然後選擇「Submit a Claim for Refund」(提交退稅申報)連結,並按提示進行操作。
以下退稅申報必須自購買機動車燃油之日起三年內使用SCGR-1表格「汽油退稅申報」提交至SCO:
向州財務監控員辦公室郵寄申報表,地址:
State Controller's OfficeTax Administration Section—Gas Tax Refund Program
PO Box 942850
Sacramento CA 94250-5880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本局《柴油燃料與機動車輛燃料稅務指南》中的「向州財務監控員辦公室申報程序——機動車燃油篇」。
保險公司稅
如果您超額繳納了保險公司稅款,可以使用CDTFA-101,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中文版,CDTFA-101-C「退稅或稅收抵免申報表」)提交退稅申報、寄送書面聲明函、或提交修改過的收益申報表,說明超額繳稅的具體原因。退稅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由您本人簽字,並註明您的申報涉及的期間和金額。
將退稅申報和修改過的收益申報表郵寄至:
Appeals and Data Analysis Branch MIC:33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ax and Fee Administration
PO Box 942879
Sacramento CA 94279-0033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adab@cdtfa.ca.gov
另外還須將退稅申報和修改過的收益申報表的副本寄送至:
Premium Tax Audit Unit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Insurance
300 South Spring Street, 9th Floor
Los Angeles CA 90013-1230
ATTN: Amended Tax Return
水權費
根據《水法典》的規定,水權費用爭議被視為覆議請求,必須在評估通知發出之日起30天內提交至州水資源控制委員會水權處。依據第1077號條例規定,複審申請書(Petition for Reconsideration)必須具體載明您主張無須繳納費用的正當理由,或者您認定費用計算謬誤的具體依據。前項申請書應檢附核定通知書的影本,或完整包含以下資訊:
- 繳費義務人名稱/姓名
- 水權識別號或CDTFA識別號
- 核定費額
- 計費期間或核定日期
所有複審申請書件可郵寄至:
Division of Water RightsState Water Resources Control Board
PO Box 2000
Sacramento CA 95812
但是,如果您認同評定的費用,但錯誤地超額支付了,則可以使用CDTFA-101, Claim for Refund or Credit(中文版,CDTFA-101-C《退稅或稅收抵免申報表》,向本局申報退還超額支付的費用。您可以將填妥的申報郵寄至表格列明的地址。請務必在繳費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報。
獲取更多資訊
如果需要有關特別稅費計劃退稅申報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退稅申報——特別稅費網頁,其中包含各種資訊,包括常見問題和記錄保存要求。
2025年8月修訂版